为了规范教工文体协会的工作,鼓励、支持各协会更好地开展丰富多彩、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,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,特制定《郑州轻工业学院教职工文体协会管理规范》。
一、 文体协会建立
1、我院教职工可以根据专长和爱好组建文体协会。成立文体协会时应先向院工会提出建会申请,征求院工会的意见并征得同意后,方可正式建会。
2、制定协会章程,并成立协会理事会。章程和理事会名单须报送院工会审批,并在院工会备案。
3、文体协会的管理机构:院工会是各类教职工文体协会的主管机关,其组织的各项活动在院工会的领导之下。
4、文体协会的领导机构:由协会会员按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理事会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等,并报院工会批准。
二、 对文体协会的基本要求
1、协会由会长主持工作。
2、协会每年应制定年度工作计划,并列入院工会工作要点。协会临时组织的重要的活动应向院工会请示和汇报。
3、协会要加强自身管理,努力吸引广大教职工特别是有专长的教职工参加协会,并要求会员积极参加各种活动。对不符合协会章程和纪律要求的,按规定处理。
4、各协会有义务和责任积极参加院工会或上级工会举办的比赛、演出、公益等活动。
5、院工会管理的活动中心、礼堂等活动场所在条件允许的条件下,优先满足各协会开展活动的需要。各协会要充分利用自身条件开展丰富多采的活动。
三、 协会经费
1、经费来源有:
(1)会员交纳会费
(2)院工会支持经费
(3)承办单位支持经费
(4)其他各方面的捐助、赞助
2、经费用途:
(1)开展活动开支
(2)表彰与奖励开支
(3)其他管理开支
3、经费使用与报销:
(1)经费使用要坚持勤俭节约、统一计划的原则。
(2)协会要做好活动经费的预算,需要院工会给予经费支持的大型活动,其经费使用计划要报院工会审批。
(3)各协会可视其经费状况,每年举办1-2次重要活动。需聘请的专业人员的讲课费、辅导费,可按规定和实际情况适当报销。
(4)各协会使用院工会支持经费支出的项目,要由协会负责人签字后报院工会批准,然后在院工会办公室统一报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