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州轻工业学院分工会积分考评办法(修订)

发布者:孔朋发布时间:2014-03-21浏览次数:202

各分工会:

为进一步调动各分工会开展工作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自觉性,校工会结合工作实际对《郑州轻工业学院分工会积分考评办法》(试行)(郑轻院工[2013]10号)进行了修订,现予以印发。

一、积分内容

1、每开展一次“三育人”活动(例如做重点思想工作、排解纠纷、开展有教育意义的活动、配合重大事件开展教育工作等)记10分。

2、按时完成分工会工作信息,每次记5分。

3、组织技能竞赛、岗位练兵活动,每次记10分。 

4、关心、慰问本单位困难职工、患病职工、离退休职工记10分。

5、按时、按要求参加校工会组织的活动、会议,每次记10分。

6、按时完成女职工各项工作记10分。

7、分工会年度有计划记10分,年终有总结记10分。

8、分工会按时交纳会费,经费使用合理、合规、透明,且年终经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者记10分。

9、按时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(工会会员大会),程序规范,电子和纸质材料齐备,并有相应比例的女代表参会记10分。

二、加分事项

1、分工会积极参与民主管理,向学校党、政、工提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加15分。

2、自行组织教职工文体活动,每次加10分

3、教工小家有管理制度、有建设各加5分。

4、积极承办校工会组织的大型文体活动加15分(不累加)。

5、在校工会组织的文体竞赛中获团体前三名加5分。

6、获得女职工先进集体加10分。

7、获得“三育人”先进集体加10分。

8、工运理论研究论文或调研报告获得省级一等奖加20分、二等奖加15分、三等奖加10分,校级一等奖加15分、二等奖加10分、三等奖加5分(按最高记,不累加)。  

三、扣分事项

1、分工会委员不团结,影响工作的扣20分,且不能评先。

2、分工会委员违法乱纪,或出现严重责任事故,每次扣20分,且不能评先。

3、分工会组织不健全,分工会委员缺员在一个月内不到位者扣10分。

4、校工会组织的会议、活动,不按时参加扣5分。

5、没有按时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(工会会员大会)扣15分。

6、没有按要求召开年度工运理论研究会扣10分。

四、计分办法

1、凡各分工会应记分的活动,分工会必须有原始记录且须在一周内以简单文字报送到校工会,否则不予记分。

2、凡参加校工会组织的活动,会议,由校工会负责直接予以登记记分。

3、记分时间自上年度12月1日至本年度11月30日,假期期间的活动在开学两周内补报补记。

五、评比奖惩

1、年终由校工会依据记录,将各分会年度积分总值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评选,取前5名为年度“先进分工会”,并奖励分工会活动经费2000元。

2、先进分会的分工会主席,自然为年度“优秀工会干部”,发给奖金。

3、发现在积分活动中弄虚作假者,取消评先资格和称号。

六、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