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州轻工业大学工会会员慰问办法
(试行)
各分工会:
根据《河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<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豫工文〔2018〕15号)精神,结合学校实际,为合理、规范使用工会经费,充分发挥工会普惠性、精准性和常态性服务的特点,体现工会组织的温暖,现就我校工会会员慰问事宜,制定本办法。
第一条慰问范围
学校正式在编在岗(含人事代理)且加入工会组织的教职工。
第二条慰问事项
(一)工会会员生日;
(二)工会会员结婚;
(三)工会女会员符合政策的生育;
(四)工会会员退休;
(五)工会会员大病重病(伤)住院;
(六)工会会员去世;
(七)工会会员直系亲属去世(配偶、父母、子女)。
第三条慰问标准
(一)工会会员生日
会员生日当月发放200元的生日蛋糕券;蛋糕券以分工会为单位每月集中领取。
(二)工会会员结婚、生育
工会会员结婚、符合政策的生育(女教职工),校工会给予不超过500元的慰问品以示祝贺。
(三)工会会员退休
工会会员到龄退休,校工会依据人事处当年提供的退休人数制定经费预算,按照人均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统一购买纪念品,由各分工会实时领取。
(四)丧事慰问
工会会员去世,校工会给予其直系亲属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慰问金2000元;工会会员直系亲属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去世,校工会给予慰问金1000元。
(五)工会会员大病重病(伤)住院慰问
工会会员因大病重病(伤)住院,由各分工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慰问,费用由各分工会承担。校工会根据情况酌情慰问。
第四条 办理程序和要求
(一)会员结婚、符合政策生育的慰问
1.各分工会按规定金额购买慰问品,开据正规发票到校工会报销。不得发放购物卡、代金券。
2.工会会员结婚慰问品报账。填报慰问申请表(附结婚证复印件),各分工会主席审核签字后,到校工会报账。
3.工会女会员符合政策的生育慰问品报账。填写慰问申请表(附出生证明复印件),各分工会主席审核签字后,到校工会报账。
4.报销单须有经办人、验收人、各分工会主席签字。每月末最后一周集中报账。
(二)工会会员去世、工会会员直系亲属去世的慰问
1.由校工会组织相关人员慰问或委托各分工会慰问。各分工会须第一时间向校工会申报并填报申请表。
2.工会会员去世,慰问金由会员直系亲属领取;工会会员直系亲属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)去世,慰问金由会员本人领取;如会员所在分工会派人代领慰问金,申请表上需有两名以上经办人签字。
3.各分工会采购慰问品需要2人以上共同采购,不得报销与慰问职工无关的物品,各种慰问当年有效。
第五条附则
本办法经工会委员会全体委员讨论通过,自2019年5 月1日起开始执行。本办法由校工会负责解释。
郑州轻工业大学工会委员会
2019年4月22日